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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通知
添加者:院纪检部
添加时间:2008-03-27

各系学生会:

    为了营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,谨记“3.5”福利院火灾事故教训,积极倡导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,加强学生防火意识。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 以班为单位加强防火宣传工作,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;

二、    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。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,不准私接电线乱接灯头,禁止使用电磁炉、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;

三、     对学生宿舍已有的易燃、易爆物品和高功率用电器进行及时处理;

四、     学生宿舍发生火灾请及时上报学院保卫处(电话:0752-2529110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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